文明,既是一种素养、一种信念,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力量。为持续宣传贯彻《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条例》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规范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7月26日,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党员干部向社区居民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围绕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行为,向居民详细说明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鼓励居民学习《条例》、遵守《条例》、维护《条例》,将《条例》规范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从自身小事做起,勇于向不文明语言、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风气说“不”,做文明好市民。
下一步,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让文明行为深入人心,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水平,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