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2019-09-20 17:03  

申请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需提供安置介绍信(或录用工人审批表)复印件,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需提供自谋职业证(或自谋职业申请表)复印件。

5.异地社保缴费记录或缴费证明。在异地参保的,须提供异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在临沂市本地参保的不需提供)。

6.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

申请受理单位

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申请材料提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

2.选择自谋职业和无法找到原安置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退役士兵,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办理指南

市直选择自谋职业和原安置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的退役士兵,携带申请材料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兰山区武汉路与大青山路交汇处柳青街道办事处一楼东侧,市内可乘k21路、k59路、k71路、k90路西线或乘BRT、k10路、k87路到武汉路站下车向西行约200米)。县区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请咨询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电话

临沂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8168181

兰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8311680

罗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7086927

河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8397081

郯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101595

兰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5203008

莒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7662878718

沂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211812

蒙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5977186

平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4132022

费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113105;5326785

沂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653019

临沭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6097776

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7118087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6011600

临港区社会事业局7665010

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局6376316

附件: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我要纠错】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