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办理工作的公告
2022-06-28 11:27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

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办理工作的公告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安排我市于2022年6月28日全面启动优待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临沂市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以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办理方式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已在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且信息完整无误,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自行在线提交申请。

(二)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较大、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网上申请或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可就近联系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三)现场申请。申请人(或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除此之外,我们没有委托任何社会组织和机构办理优待证。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为现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集中办理优待证。其后,优待证办理工作转为常态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随时向户籍地或者常住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优待服务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目前,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4个方面的优待:一是《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二是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三是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五、咨询电话

县区

单位

联系电话

市直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8963762

0539-8168181

兰山区

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8198209

罗庄区

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7086927

河东区

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8397081

郯城县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2101591

兰陵县

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5217005

莒南县

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7662878709

沂水县

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2211883

蒙阴县

蒙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4270108

费  县

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5326785

平邑县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4210079

沂南县

沂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2653019

临沭县

临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39-6201751

高新区

高新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办公室

0539-7109712


特此公告。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28日


【我要纠错】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