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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证明事项免提交个人证件(第一批)的公告
2022-11-28 14:47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梳理了证明事项免提交相关证件(第一批)。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办理“伤残性质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事项中,已具备“免提交”居民身份证条件,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不提供实体身份证。

现予公告。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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