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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开展学习《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
2020-06-20 09:34  

6月20日,为深刻理解和把握《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容,努力践行文明条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召开了专题学习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的意义。《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与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准。临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必然要求全面推进市民文明行为治理的规范化,提升城市文明行为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二是认真学习,做好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体内容的宣传和解读。学习会上领读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原文,并要求各科室在会后认真研读,系统掌握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内容、鼓励和促进措施、实施与监督和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切实增强带头践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

三是结合实际,主动践行《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以学习贯彻《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行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活动,坚决据弃在公共环境、交通出行、移风易俗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一步扩大市民知晓度。

2020年7月3日机关党支部党员签署《文明条例促进条例》倡议书1.jpg

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0年7月3日机关党支部党员签署《文明条例促进条例》倡议书3.jpg

局机关党员干部签署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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