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3-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3-26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以来,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政治引领,抗牢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和各支部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邀请临沂大学法学院闵凡群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阐释与践行要义”为题做专题授课,邀请法律顾问就“弘扬宪法精神,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作专题辅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专题辅导报告2次,各支部、党小组学法26次,进一步提升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明确要求提升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工作法治化水平,将法治工作纳入退役军人年度工作要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定《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工作2023年工作要点》,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政府建设定主题、把方向。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文件规范管理,开展2023年底前到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行政复议法等专项清理4次,对《临沂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行评估,确保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有效。加强文件合同审核把关,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优化调整山东省政策兑现管理系统,对2018年以来现行有效文件进行调整规范。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常态化提供法律服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梳理编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年度执法证件申领、换证、清理等工作,开展庭审观摩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2人参加全市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抽测,成绩优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二是规范行政案件办理。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分析研判、答辩论证、开庭审理、案件总结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检察院行政监督案件7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行政案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区败诉案件、典型案件,形成案件分析报告,对于典型意义和法律适用进行讲评和分析,强化以案示法。三是规范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近几年新制定和重新修订法律法规,全面梳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制定《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因素,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对7个行政处罚事项、16个违法行为明确了42个裁量阶次,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四是规范办好建议提案。今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按照接收、交办、沟通、答复工作机制,上门面对面向代表委员做好反馈,通过交流增进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三、强化普法宣传厚植依法办事理念一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对照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退役军人工作特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为重点,制定我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教育的内容、对象、目标和行动计划等。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对照重点内容,总结“八五”普法以来工作成效,梳理问题清单,推动退役军人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二是做好日常普法工作。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点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在“八一”开展政策进军营活动,对安置政策进行解读;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集中宣传等活动,集中宣传《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全年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六进活动12次,在临沂公共频道沂蒙军号电视栏目播放“一分钟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视频48期,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四、突出法治为民,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一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机构选派律师到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等服务,全年受理退役军人法律咨询1763人次,引导全市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探索与检察系统合作机制。制定出台《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工作会商机制、联络培训机制四项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涉及英烈保护、军人荣誉、名誉等公益诉讼线索、司法救助线索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建立军人权益绿色通道,明确专人办理,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交流相关案件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案件办理、司法救助、信访实质性化解等相关问题,形成协同推进保护退役军人和军属、英烈合法权利的工作合力。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全面落实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整合服务资源、精简办事手续、压缩办事时限,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满意度。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第七、八、九批要求,对13项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逐项填写、核查、完善,分批、分事项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网上深度公开,满足不同服务对象需要,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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