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35398563/tyjrswj/2021-0000113  发布机构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0-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临沂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1-10-22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杨晓东解答帮扶细则

1.提 问:帮扶的主要对象是谁?

 杨晓东:具有临沂市户籍,且遇有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2.提 问:申请人需要帮扶,需要提交哪些详细的材料?

 杨晓东:①本人申请,写明导致生活困难的原因(注明大病病种,住院花费、家庭负担情况,是否造成家庭日常基本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申请人签字,社区(村)盖章;

     ②填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申请表》;

     ③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

     ④低保、特困等救助证明复印件、有残疾证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⑤申请人银行卡或者存折复印件;

因病的提供住院病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票据、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城乡医疗补助凭证、大病救助材料等;因教育负担过重的要提供子女上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因突发意外的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单位或村(居)委会评议或者困难证明材料等。

3.提 问:在乡镇(街道)这一级需要准备的材料哪些材料?

 杨晓东:①《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申请表》签字、公章、日期齐全;

     ②《申请帮扶救助入户核查登记表》协助退役军人填写并核实、提供入户调查照片;

     ③民主评议;

     ④张榜公示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公示5个工作日。

4.提 问:办理需要哪些程序,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杨晓东:(一)申请受理。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申请表》,提供申请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和受助情况,并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实际生活情况完成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应全程录像。调查时,与本人申请材料进行比对,出具审查意见,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报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不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三)复审。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相关单位比对申请信息和已享受救助信息,并按一定比例抽查,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尚未享受现行社会救助政策的,要及时转介救助主管部门,待纳入普惠性社会保障后,再对其困难程度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报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四)审批。对公示无异议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完成审批后,及时发放帮扶资金并告知帮扶对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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