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社会保险接续等措施,提升精准服务水平,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五连冠”。 |
年度目标:高质量完成退役军人、随调家属移交安置工作,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五连冠”。 ①一季度目标:全力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缴工作,并督导各县区加快工作进度; ②二季度目标:指导并督促各县区,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档案接收工作; ③三季度目标:提前编制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岗位,做好年度退役军人安置相关工作;完成双拥模范城创建全部工作任务。 ④四季度目标:下达年度安置计划,完成退役军人年度安置工作。 |
①3月,督导各县区退役士兵保险接续补缴工作,确保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一人不漏、一人不错”; ②4月,调度各县区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补缴工作进度; ③5月,继续调度各县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进度情况,并做好督导; ④6月,完成退役士兵保险接续补缴工作,并汇总上报,积极协调省双拥办和全国双拥办,及时掌握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结果; ⑤7-8月,向市领导汇报年度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随调家属、退役士兵审档情况,完成双拥模范城创建全部工作任务; ⑥9月,下达《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⑦10月,下达退役军人年度安置计划; ⑧11月,完成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⑨12月,跟踪调度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岗位安置情况,并做好调研。 |
一、落实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社会保险接续等措施(移交安置科负责) 二、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五连冠”(优抚褒扬纪念科负责) |
监督电话:8238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