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有一项牵头任务,作为牵头单位有以下任务:
167.工作任务: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具体目标: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和关爱帮扶。
推进情况:
1.推进“退役军人数质安置一体化平台”建设;承办全省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座谈会,临沂市作典型发言。
2.会签市级提标文件,落实市县财政配套标准,督导各县区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
3.对照上级考核指标,逐项做好系统数据维护、资金使用等工作。
今年以来进展情况:
1.1-12月份,共发放困难帮扶1242笔,764.72万元,就业创业贷款601笔,10659.5万元,贴息698.52万元,抚恤补助金9.12亿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亿元,圆满完成发放任务;完成全市62名转业军官、2名随调家属、732名退役士兵的安置选岗工作和安置上岗情况跟踪回访。
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局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度任务。
2.以沂南县等5个县为试点,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数质安置一体化平台”建设。“数质安置”服务品牌创建经验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简报刊发,同时被纳入临沂市2023年第十六批改革案例;12月14-15日全省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座谈会在临沂召开,临沂市作典型发言。12月15日,赴沂南县观摩退役军人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和“数质安置一体化平台”展示。
3.截止到目前,我市在部系统优抚年度确认率99.97%,全市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已全部完成;我市在“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中共有各类优抚对象101948人;市级财政列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426.23万元,两参人员补助金292.11万元,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55.1万元;依托省系统,扎实开展优抚对象档案核查工作;2023年1-12月份共发放抚恤补助金9.12亿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亿元。会签市级提标文件,落实市县财政配套标准,督导各县区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