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妥善解决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中断缴费问题,年内基本完成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办理缴费业务。
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各类保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研究出台《临沂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办法》、《临沂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缴费困难单位认定操作办法》等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了遵循、明确了方向。在财政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全市拿出专项资金用于保险接续工作,为工作开展提供了经费支持。
二是推动政策落实。聚焦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按照“确保稳定、确保精准、确保顺畅、确保满意”的要求,强化措施、严格政策、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受理符合保险接续条件退役士兵30813人,养老保险办结30813人。为养老保险欠缴的19502人补缴了保险,累计补缴总金额为5.76亿元。
三是分类落实政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把做好部分退役士兵医疗保险接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策、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医疗保险补缴在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根据个人申请及时办理,使广大退役士兵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优待。
二、工作任务:规范优抚补助资金发放,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创新开展“光荣单”发放活动,每次待遇核发打卡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送达到位,切实让优抚对象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完成情况:一是不折不扣按标准落实抚恤补助。严格按照上级“调标”文件要求,足额列支地方配套资金,按标准及时兑现抚恤补助金,并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2020年1-10月份,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6.05亿元。
二是严格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修订出台了《临沂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资金来源、发放时间等,实现了财政统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社会化发放的总体目标,并对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增发及资金来源做了进一步明确。2020年,为7192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28亿元。
三是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该项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部负担,自2019年4月份实施以来,我市累计发放资金0.76亿元。
四是创新开展光荣单送达活动。以抚恤定补资金发放为契机,我们创新工作手段,首创“光荣单”发放工作法,打通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做到与服务对象“点到点”的宣传、“心贴心”的交流、“面对面”的服务、“手拉手”的帮扶,切实解决了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