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35398563/tyjrswj/2020-0000065  发布机构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9-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2020-09-01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局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切实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进一步明确本系统普法责任,为推进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做好相应活动信息的公开发布和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二)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及时开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学法知法用法水平,同时注重结合工作职能,做好面向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三)坚持传统模式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巩固传统宣传阵地建设,发挥传统有效的宣传方式方法,同时针对服务对象特点,依托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互联网等媒介,开展新型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局系统基础性工作,纳入总体布局谋划,制定《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并抓好督促落实。

(二)突出普法重点。围绕退役军人工作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来信来访过程中的普法,做好服务对象和重点群体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解读。基层单位根据自身职能,针对特定服务对象开展富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强化普法教育。局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2次集中学法,各基层党支部要将普法教育内容纳入“三会一课”,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各项要求落到基层一线、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将普法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科室、各单位要增强主体意识对于涉及面广、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时上报局党组,加强协调对接,做好与部门间沟通配合,形成普法合力

(三)加强考核运用。把平时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职,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年度考核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附件: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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