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35398563/tyjrswj/2022-0000034  发布机构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尽快筹建冷相佑革命事迹展馆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尽快筹建冷相佑革命事迹展馆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2022-09-26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09

的答复


庞岸清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筹建冷相佑革命事迹展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的关注,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4月,冷相佑烈士后代向原苍山县民政局提出追烈申请,相关部门随即启动烈士追认程序。2014年7月,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追认冷相佑同志为革命烈士。目前我市鲁南革命烈士陵园(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第一部分“鲁南风雷兰陵县博物馆“革命民国厅”等展陈对冷相佑烈士事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展示组织拍摄冷相佑烈士专题片,在临沂电视台《沂蒙365》栏目播放,对烈士事迹进行了全面宣传。

2021年5月,我局对冷相佑烈士革命活动事迹史料进行了搜集、整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烈士事迹报送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光照千秋》(第29集)中予以刊登;6月28日,兰陵融媒体中心、兰陵首发记者跟随冷相佑家人到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现场采访报道烈士遗物捐赠仪式,并在兰陵电视台、兰陵首发APP、兰陵首发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引起强烈反响。7月2日,临沂市委发布“百年光辉征程 百名沂蒙榜样”名单,集中展示建党百年来沂蒙党史上涌现的榜样典型,冷相佑烈士名列其中。

关于“筹建冷相佑烈士生平事迹展馆”的建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5号)中规定:“建立纪念设施必须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新建个人纪念馆和设立个人故居,也不得在公共场所、工作区域修建任何历史事件的纪念设施和个人塑像、纪念碑、纪念亭等。”同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中办发〔2014〕2号)进一步明确: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必须向中央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不得擅自批准、变相建设为纪念设施或搭建纪念设施。凡未经中央批准擅自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的,发展改革部门不得立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审批,财政部门不得拨款,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不得安排建设规划。因此不宜为其设立事迹展馆。

关于“在临沂市有关纪念展馆补充展板,完善其革命活动事迹介绍”的建议,2021年8月13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门前往鲁南革命烈士陵园,实地督导、查看冷相佑烈士相关展陈、展览落实情况。目前,鲁南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中已经对冷相佑英烈事迹进行了布展,下一步将再积极对接冷相佑烈士后人,增加实物展柜,进一步完善烈士生平事迹和遗物。

感谢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积极听取和办理政协委员建议、意见的提案,立足本职做好工作。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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