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退役军人〔2024〕21号
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278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匡连珍、马向明、赵珍、郭峰、吴汉花等5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鲁南战役研究宣传的建议》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临沂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红色基因富集区。革命战争年代,120万人拥军支前,21万人参军参战,10万名烈士血染疆场。全市现有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4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5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4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27处,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总数(含陵园内)达18150处。四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厅工作要求,按照“三建两强”工作思路聚焦发力,补短板、挖潜力、增优势,以“鼎新”带动“革故”,全力提升烈士褒扬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市烈士褒扬工作焕发新活力。
一、建体制机制,组织领导有力度
为进一步缅怀革命先烈、弘扬英烈精神,在全市建立“赓续红色血脉 守护精神家园”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机制,以每年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为切入点,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安排至少2次褒扬纪念活动。通过开展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蓝,为烈士敬献鲜花、擦拭墓碑、清扫整理陵园卫生等活动,形成以市局示范引领、各县区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全市11个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全部开通了预约祭扫、代为祭扫等业务,组织开展了迁葬烈士墓、植树活动、卫生清扫、鲜花祭扫等活动,以文明、绿色祭奠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建网络阵地,褒扬纪念有广度
为完善我市英烈褒扬网上阵地建设,结合全市52处重点烈士纪念设施数据审定工作,在全市重点打造“沂蒙英烈网”和“临沂市英烈云祭扫平台”,打造24小时开放在线的互动互融、互通互享的英烈祭扫平台,为广大市民了解陵园设施、开展网上祭扫、烈士寻亲等活动提供了便利,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面向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功能。依托中华英烈网、山东英烈网等平台,积极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号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去年清明节期间,全市共有12万余人参与了“网上祭英烈”活动,效果显著。
三、建服务队伍,真情服务有温度
为有序做好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守护、烈士遗骸搜寻保护和为烈士寻亲等常态化工作,全市各级均成立“为烈士寻亲志愿服务队”和“守护英烈志愿服务队”,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青少年,自觉加入到学习英烈、守护英烈的队伍中来,为全市褒扬纪念工作增添强大的生力军,已为30余名烈士找到烈士亲属。2022年清明节陵园闭园期间,各县区积极开展“代祭扫”服务,大力探索直播祭扫方式,切实满足烈属祭扫需求。
四、强设施管护,阵地建设有厚度
为真正发挥出烈士纪念设施的教育主阵地作用,积极争取上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能最大化,全力提升我市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做好县级烈士陵园氛围美化工程,指导蒙阴县、莒南县强化对县级烈士陵园的环境氛围打造,在辖区内4处县级烈士陵园内书写“英雄气”,营造“尊崇英烈、致敬英烈”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市级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维护机制,印发《临沂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指引》,从制度、程序上明确细化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级别确定、申报流程等关键问题,从政策上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提供基本遵循和保障。
五、强特色宣传,氛围营造有热度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英雄烈士文化宣传,确定每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一个月的“致敬英雄、礼赞英雄”英烈文化主题宣传月活动,全面展示沂蒙红色资源。各县区积极参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活动。成立“红色故事宣讲团”,积极开展“七进”活动,共宣讲12场次,受众6000余人次。运用《沂蒙军号》电视栏目、“沂蒙退役军人之家”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对英烈故事的宣传推广,已报道50名烈士事迹,营造了学习英雄、尊崇英雄浓厚氛围。兰山区以“为烈士画像”活动为突破口,为18位烈士家属赠送画像,认真讲好画像背后的英雄故事,出版革命故事儿童绘本及动画,动画及活动情况被“中国军网”、学习强国“中国退役军人”等多家媒体转载,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六、相关建议答复
关于“积极争取上级扶持”“筹建鲁南战役纪念场馆”的建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5号)规定:“建立纪念设施必须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新建个人纪念馆和设立个人故居,也不得在公共场所、工作区域修建任何历史事件的纪念设施和个人塑像、纪念碑、纪念亭等。”同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中办发〔2014〕2号)进一步明确:“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必须向中央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不得擅自批准、变相建设为纪念设施或搭建纪念设施。凡未经中央批准擅自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的,发展改革部门不得立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审批,财政部门不得拨款,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不得安排建设规划。《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13年公布、2022年修订)第二条规定:“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纪念缅怀英烈专门修建烈士陵园、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墙、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纪念广场等设施。”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对于反映同一历史人物、同一历史事件,已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原则上不得重复建设。”
目前,兰陵县现有鲁南革命烈士陵园(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园内安葬着苏北、鲁南、淮海等历次战役中牺牲的3791位烈士遗骸,建有鲁南大捷纪念广场、鲁南战役烈士纪念浮雕等,并建有集缅怀、陈列、展览为一体的鲁南革命历史纪念馆。馆内主要布展鲁南人民在各个革命历史时期的光辉战斗历程、英雄事迹、烈士英名录,陈列鲁南人民革命战争年代进行革命斗争的武器、文物等,是兰陵县乃至鲁南地区开展英烈文化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2022年,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争取国家兜底线项目资金540万元,开展鲁南革命烈士陵园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四部分,分别为土建改造、环境整治、景观建设、改陈布展。项目于2023年初开工,2023年11月底完工。项目实施后,鲁南革命烈士陵园设施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提升,鲁南革命历史纪念馆展陈面积增加约500平方米,展陈水平显著提升,每年到烈士陵园及纪念馆接受英烈教育的干部群众达30多万人次。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兰陵县继续深入挖掘和整理鲁南战役相关烈士遗存,积极征求上级维修改造资金,充分发挥烈士陵园与纪念馆的烈士褒扬和红色传统教育功能。
感谢您对烈士褒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积极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提案,立足本职做好工作。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厉建彬 承办责任人:尤作德 联系电话:8963761